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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条例

发布日期:2010-04-02  点击:

为推进教育改革,促进高水平的教师密切与本科生的联系。数学系特别实行本科生导师制。

一、导师,更确切的应该叫指导老师,其职责有三项:一是负责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指导;二是对低年级学生给予从中学阶段到大学阶段学习方法的帮助;三是给学生选择专业分流时提出一些建议并进行科研指导。

二、本科班从新生进校就安排导师,提早导师制实行的时间,解决一、二年级学生的学习盲目性,缺乏能动性,也解决有些学生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心的问题,让本科生提前介入科研,培养创新能力。

三、本科生导师制把高水平教师参与本科生教育作为重点,要求凡是副教授以上职称、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本科生导师;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工作将与年度考核挂钩,对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的教师系上给予适当奖励;系上倡导以不同层次老师组成导师组的形式对本科生进行指导,发挥不同年龄、资历等导师的作用,每个学生班导师组不少于7人,并由一名教授或博士担任组长,一名年轻教师担任学生事务的联系工作,平均每位导师指导7位左右的学生。

四、具体做法为:首先安排教授、副教授、博士、硕士等,对学生全面介绍自己所做研究的领域、特点以及该学科的前沿情况。这就让学生从一开始就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有个清晰、透彻的认识,便于树立远大的目标,随后进行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。在大一、大二期间,导师不布置研究任务,而以关心、指导学生学习、思想、生活方面为主。此外,在大三时,双方还有一次重新调整、选择的机会,大四时进行科研指导。

附:数学系本科生实行导师制人员安排名单

数学系本科生实行导师制人员安排名单

061本科班 062本科班 071本科班 072本科班 073本科班 074本科班

梁延堂 谢继国 梁延堂 谢继国 王素云 张效贤

王素云 马世祥 赵廷刚 张艳红 马世祥 赵廷刚

张效贤 赵廷刚 田丽娜 郑 平 吴红卿 张 锐

吴红卿 张艳红 宋雪梅 刘永平 刘永莉 陈 婷

田丽娜 张 锐 刘海涛 李永军 臧子龙 臧子龙

宋雪梅 李曼生 李曼生 魏晋滢 李 明 唐小惠

刘永平 刘永莉 苏旺辉 苏旺辉 霍锦霞 刘海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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